大陸當局和台灣當局,都說要和談。但大陸說台灣沒有誠意,台灣說大陸未表善意;各說各話,僵持不下。我們認為:“一中和談、利台興華”八個字,就能解開僵局;茲論述如後:
(一) 一中就是一個中國。這是1992年辜汪會議的結論。一中各表也罷,各表一中也罷;這是未來的一個中國,還是進行中的一個中國;反正就是一個中國。這一個中國是未來式也罷,是進行式也罷;現在式卻是分成兩個地區,分設兩個政府;一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叫中華民國。 大陸當局提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主張,台灣當局認為是陷阱,是騙局;一旦接受,中華民國就沒有了! 其實,這只說了一半,大陸說,國號、國旗、國歌,都可以討論。國號若改稱中國或中華,那時中華民國固然沒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有了。國旗、國歌,甚至首都設在哪裡,都可以自由討論;獲致共識,然後照辦。誰也騙不了誰,誰也不會吃虧! 為了避免台灣的疑惑,為了避免使台灣感覺與港澳相提並論,最好把兩制改為多制,這樣既切實際又合邏輯。大陸對兩制為何要那樣僵硬的堅持呢? 堅持一國才是重點,一制、兩制、多制,均無不可。
(二) 和談就是和平談判。雙方都主張和談,但大陸說,一中是和談的前提,台灣說一中是和談的談題;雙方又僵持不下。我們主張一中是和談的主題,沒有主題,漫無邊際,如何討論? 談判討論一中問題,就可以把一中前提和一中議題融合為一了。 有此共識後,就不要再節外生枝,再提甚麼附帶條件,也不要藉故拖延,浪費時日。所以我們主張無條件談判,有條件統一。有話好說,坐下來慢慢討論;慢工出細活,逐漸磨合;就會達成 “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協議。 有人擔憂,達成協議,台灣不是就被大陸統一了嗎? 其實既然統一,無所謂誰把誰 “統” 了。猶如男女結婚,天作之合。無所謂誰把誰 “結” 了。不過為了更柔和起見,把統一改稱合一,沒有主動與被動之分;這樣也符合中國歷史的規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彼此應該都感滿意了吧! 為了執行協議,大陸必須首先表示誠意與善意,立即將對台的飛彈設施,迅速拆除;視台灣同胞如兄如弟,宛如家人。 (三) 利台就是台灣利益優先。為了利台,大陸須扮演仁者,以大事小,雍容大度;台灣須扮演智者,以小事大,見好就收;這樣就能兩全其美了! 甚麼是台灣優先的利益呢? 後面幾點我們要積極爭取: (1) 台灣為高度自治區,位階在大陸各省與香港、澳門之上。可自定憲政法制,大陸不得過問。 (2) 台灣居民可與大陸居民同享被選為國家元首之權利。台灣領導人為國家當然副元首之一。 (3) 台灣可依法選派代表,參加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行使職權。 (4) 台灣與大陸可互派次長級人員,加入對方之國防、外交部門,參與決策。 (5) 除內亂、外患罪,台灣不得終審外,其餘司法案件,台灣法院均為終審機關,大陸不得提出異議。 (6) 台灣居民往大陸經商、求學、任職、定居等,不受限制;大陸居民來台,則須經審查批准。 以上這幾點,台灣向大陸積極爭取,很可能得到。但若台灣淪為美國的附庸,而向美國爭取這些利益,那是毫無可能的! 台獨的頭頭們,不要再執迷不悟,自欺欺人了! (四) 興華就是振興中華。雄據東亞垂五千年的中國,她的發展軌蹟是:殷憂啟聖,代出賢能;歷經變亂,終能復興。近一百多年來,中國備受列強侵凌,沉迷昏睡,幾遭瓜分;現在睡獅醒了,中國人站起來了! 全世界的華人都應團結起來,一致為振興中華而奮鬥。 有人說台灣的處境,不必定要在北京順民與華盛頓走狗之間,兩選一;遊走其間,或左或右,最為有益。我們認為: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作華盛頓走狗,搖尾乞憐,卑賤屈辱;作北京順民,參與興華大業,抬頭挺胸,尊貴光榮! 所以我們要斷然決定,馬上行動: (1) 擺脫霸權的羈縻,誓作王道的干城;以媚洋反華為恥,以捍衛祖國為榮。 (2) 立即停止向外國購買軍火,把節省的大筆費用,移作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 (3) 斟酌實際需要,逐年遞減國防軍費預算,節省費用移作改善軍人生活,充實教育經費。 (4) 對分裂國土的台獨份子,視為霸權的鷹犬,民族的敗類,天下共棄之! 這樣一來,台灣與大陸和平統(合)一:台灣就會立刻成為和平幸福的樂園,中國就迅速走上富強康樂的康莊大道。有些人也許會擔心中國富強之後,形成另一霸權,鄰邦將遭到威脅。其實不然,中國幾千年來的政治理想是:對內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對外濟弱扶傾,共存共榮。中國富強,是世界和平的磐石,絕不會成為禍亂的根源。幾千年的事證,大家應該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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