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陸經過二十餘年來的改革開放,在 “ 珠三角 ” 、 “ 長三角 ” 乃至其他沿海城市地區的基礎建設、高新產業以及外資引入等方面一日千里,經濟發展的高速成長與可觀成果舉世共睹。台灣則在過去的十餘年中因選舉政治與政策失靈,導致部分非經濟因素影響了經濟發展與對外開放,其中尤以初級與次級產業與就業人口為主的南部地區為甚。因此,大陸方面除持續擴大加強交流外,在如福建等與台灣南部地理與人文較為接近地區,若得以闢建構築以產業完整價值鏈為內容,並在配合既有各項相關政策法規下,由台灣自主規劃管理之“合創園區”,嘗試以過去經濟發展為主的建設思維逐漸朝向社會、文教與地方政府經營管理等多方面公共領域課題事務的經驗切磋方向發展,以能夠兼顧地方公私領域管理的兩岸合作方案模式,俾為化解兩岸僵局及開展地方合作創造謀求新契機。
壹、前言
觀察大陸整體乃至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區及海峽西岸經濟區等的 發展,無論是在軟、硬體的規劃構想,抑或是積極作為方面,均已不斷朝向迎接新世紀經濟潮流,並與全球脈動接軌的目標努力邁進,勢將逐漸呈現蓬勃遠景與豐碩成果。而西岸經濟區的發展,就推展進程與實質效益而論,皆與台灣各地的互動合作存有極高的必要性與重要性。惟無可諱言的,大陸與台灣各自與共同均面臨了一些發展難題,極需深入瞭解進而釐整疏處。筆者來自南台灣且長期居住於高雄,對於南部地區的民情文化及社會意識具有較深刻體認,後敘的建議將以南台灣的意識觀點為主,研析有利於開展閩台區域合作的初步建議,俾使拋磚引玉,有利雙贏。
貳、兩岸發展交流現況
因受限於主權爭議,過去兩岸間的交流合作始終以私領域居多,以經貿而言,主要集中於以台商為主的互動範疇,至於其他尤其是公共領域的交流則顯然不足。兩岸在發展交流上較為欠缺甚至形成障礙的公共領域方面,其實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與局限,而隱然存在著互補與借鏡的關係:大陸的行政效率較高,對於有關發展的各項政策一般均能有效地全力予以支持,以土地及稅收等政策工具為例,固然偶有社會條件不一下的人治色彩,但為求績效而在中央與地方間幾乎可以全面授權;台灣則似乎較為欠缺此等發展條件,然而近年來在地方經濟及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經由不斷的積極努力亦開始展現相當成效,例如生物科技園區推動計劃、鼓勵產業創新研發政策、與新世紀國家建設計畫等,而在地方招商的企圖心與績效上亦有大幅進展,以 2004 年台灣行政院通過的“經貿自治港區”為例,可謂政府既有政策的重大突破。深入檢視之下,兩岸迄今在經濟發展以及區域合作的主要限制因素,似乎乃在於不僅是主權爭議以外的非經濟層面,主要更在於深層的公共領域事務課題的管理體制與經驗績效。
?、南台灣公共領域發展現況
台灣南部由於長期以來的產業結構以初級與次級產業為主,而社會結構則以農、漁業就業人口及藍領勞工為主,致使一般民眾普遍具有較深切的傳統意識,往往內視保守而突破創新不足。以高雄市為例,由較明顯的政治變遷與公共領域參與視之,自數十年來的國民黨執政至 1998 年的政黨輪替以來,地方各界一般較少或未能主動公開觸及兩岸發展與交流議題,甚至如 WTO 等全球化議題在台灣南部亦較少公開討論。而北部政府高層的重大政策則除選舉期間的考量外,也較少主動納入較多的南部觀點,及深入關心南部的長遠發展課題。再加上因政治選舉中一再強調的 “ 民主化 ” 與 “ 本土化 ” ,造成一般民眾較深化的在地主體意識,往往出現草莽激情干預理性思維的現象,擴散所及,更造成南部與北部間在經濟、社會、政治、政府與政策及管理等多方面的明顯差距:北部地區一般較呈現多元開放與批判制衡,民意機構、傳播媒體、民間團體與學界學者等所共同支撐形塑的輿論監督與公民意識,常較能兼顧平衡民主與發展;而南部地區則在一般民眾較少自主意識與息事寧人的傳統觀點下,往往不願公開表達個人之不同觀點,故對於地方發展與對外開放等政策議題,自然長期漠視、缺少討論,也就流於形式化的民主與長期發展的滯後。相較於戒嚴時期與國民黨執政時代,威權意識、菁英領導與中央規劃下所形成的重北輕南,民主開放與政黨輪替後的台灣南部,則似乎仍然受限於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資源不足,及對外開放的意識準備欠缺所形成的政策僵固。以高雄市為例,近年來多以包裝式的城市美化與曇花一現的慶典活動短線操作,而看不到真正大力有效的建設帶動與產業進駐。因此,在歷經數十年來的青壯菁英及中產白領優勢人口持續出多於進,未能累積聚集、紮根深化的情況下,台灣的南部似已成為其本身整體在經濟以致全面發展,及兩岸主權意識與合作僵局能否有效突破的關鍵地區。
以如此的兩岸交流現況與僵局突破而言,則多年來以北京高層的政策宣示與理性訴求為主的努力方式,似已有所不足。較為有效的作法,應當包括擴大打開廣面持續的雙向交流,一方面讓台灣除台商以外的一般(尤其是南部基層)民眾得以更方便地親眼目睹、親身體會大陸各地在經濟發展與地方建設上的突飛猛進與具體成效,另一方面並應逐漸全面開放,讓更多的大陸同胞亦能實地瞭解台灣各地的風土特色、民情文化及開放社會,則應已是近年來以及今後長遠兩岸互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為。最近台灣兩位在野黨主席訪問大陸所獲致的觀點交換與開放承諾,應是極具意義的進展突破。然而,因受限於主權意識及政策環境,如此的民間社會交流則似乎已不足以紓解乃至突破前述之台灣南部基層的民意結構因素,為求 “ 釜底抽薪、多管齊下 ” ,則更具開拓性、創新性的政策作為似乎已是大勢所趨、呼之欲出了。
肆、大陸發展、兩岸交流與海峽西岸經濟區規劃
大陸方面在經過二十餘年來的改革開放,在珠三角、長三角乃至其他沿海城市地區的基礎建設、高新產業以及外資引入等方面一日千里,似乎將台灣自 1970 年代以來以產業發展佈局與對外貿易帶動,形成舉世矚目經濟奇蹟的政策模式大幅吸收濃縮,甚至有後來居上之勢。以海峽西岸經濟區為例,主要的建設係源自 1978 年推行的 “ 經濟改革 ” 路線及 “ 門戶開放 ” 政策,此後系列性的相關措施連番接踵推出,致經濟成長大幅加速。自 1980 年至 1991 年,每年 GNP 的平均成長率高達 15 ﹪, “ 區域經濟自治 ” 對於大陸近十餘年來的經濟成長極有貢獻,而過去落實 “ 區域經濟自治 ” 的主要政策目標,即為設立沿海經濟特區以帶動外資投入,為實施市場經濟奠定基礎。然單就經濟效益方面而言,西岸經濟區在經營 項目選擇、企業營運管理、基礎硬體設施、政府行政程序及各種攤派與額外負擔等方面,未來則似乎仍然存有精進改善的空間,俾使提供對於外資更大的吸引力。此外,如何統整產業佈局,進而與長三角、珠三角相較,以及與港、澳、台共同建構整合成為綿密且有效率的經濟網,則亦成為長遠策略發展必須積極思考佈局的課題。
此外,西岸經濟區除了扮演著大陸新一輪的經濟發展要角外,以其所具備的獨特時空條件則更應深化成為處理兩岸各項事務的平台,此方面顯示過去以經濟發展為主的建設思維必須進而朝向社會、文教與地方政府政策及管理等公共領域的方向發展,尤其是在與地緣與文化尤為相近的南台灣的互動交流方面。然而筆者亦觀察到大陸在經過十餘年來的發展後所形成的一些附帶現象,例如目前各方面在物質條件上已經明顯充實,但在精神貫注的層面上與十餘年前相較,則似乎產生落差;以兩岸交流而言,早期的任事者通常具備肩負著改善與融合兩岸關係的使命感,普遍?力而為、積極任事,然而目前的兩岸交流工作,則往往照章辦事、流於形式。究其原因則一方面似乎大陸逐漸主動掌握許多發展開放的機會,難免積極分身於眼前的大小繁雜事務,另一方面則可能係大陸也意識到此類的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似不易立竿見影、短期見效所致。
鑒於大陸的資源條件已然大幅改善具備,而在台灣(尤其是中南部)持續菁英出走、內視封閉的思維意識下,則似乎當前突破兩岸困境僵局的努力,已必須較多地寄望於大陸了。其中的關鍵重點,當在於繼 1990 年代開始主要經由台商引進台灣成功的經濟發展與企業管理經驗之後,應繼之以深入關心瞭解台灣十餘年來在政治民主與社會多元下的經濟發展以及全面轉型的歷程,例如台灣發展經驗中所長期凝聚培養的服務產業與行政效能,乃至一般民眾的市場意識與法治素養,以及長期努力維繫的傳統文化與稍具基礎的民主政治等,皆應係迄今兩岸對照下相對仍具領先優勢的部份。以筆者管見,兩岸的發展大勢已進入新的關鍵時刻:大陸所已經具備掌握的各項有形資源條件(如經濟、科技、專業、技術與工商管理及政府效能等)如能進一步重視納入、充分結合前述台灣之各項人文軟體與文化價值優勢,則一方面可加速縮短兩岸共同的發展與現代化進程,且在充分尊重肯定台灣多元民主社會的存在價值下,當更有利於兩岸彼此間的隔閡減少與逐漸融合。反之,則若大陸自恃於目前已具優勢領先的硬體條件,而未見體會其後深層根本的人性主體與人本思想,無視忽略乃至不顧台灣民眾的自主意識與民主需求,甚至經常直接加以主權爭議下的統獨壓力,則可能親痛仇快、分則兩害。
伍、兼顧公私管理的兩岸合作構想建議
基於上述的兩岸各自與彼此共同情勢分析,故筆者於 2002 年曾經提出一廈門「高優勢合創產業園區」設置計劃(以下簡稱 “ 合創園區 ” ),計畫的主要內容係在檢視探討高雄市縣所面臨的各項發展課題,以及與廈門乃至西岸經濟區可合作發展的策略規劃。其中大部分均與產業結構及定位特性等息息相關,此由近來台灣高雄市縣地方政府已將促進產業提昇、扶植地方產業與振興傳統產業列為重要施政方向,應可加以佐證。故計畫係以兩岸相關地區內之重要傳統產業作為進行 “ 合創園區 ” 規劃的主軸項目,相關經貿及金融設施為輔助項目,嘗試於大陸海峽西岸選定適切之都市地區,就一定時空範圍內規劃配置可供高雄地區傳統型態產業於進行大陸地區全面投資發展前,得以先行進入從事生產準備、設備技術引進與正常營運之 “ 合創園區 ” ,該區並可作為台商未來與大陸內陸地區進一步合作的跳板。茲將 “ 合創園區 ” 的規劃重點說明如下:
一、設置地點
以大陸海峽西岸地區航運發達及當地交通網完善之都市為考量地點,本計劃當時係選定廈門市,作為初步合作規劃設置的地點。未來可按雙方實際規劃與執行狀況,加以推展至其他適合發展的海峽西岸城市。
二、初期對象與引進產業種類
高雄地區為本計劃之初期對象,至於規劃提供進駐營運產業種類,則以傳統產業項目為主,其他經貿及金融項目為輔。
三、管理單位與期間
“ 合創園區 ” 之管理單位與管理期間規劃如下:
1. 第一階段
自 “ 合創園區 ” 動工興建完成後起算五十年內,由台灣管理單位全權負責區內管理暨營運事宜,大陸當地地方政府則以協助立場,配合協助 “ 合創園區 ” 得以順利發展。
2. 第二階段
自 “ 合創園區 ” 營運滿五十年後,由台灣管理單位移交大陸當地地方政府續行管理營運。
四、廠商定位
台灣進駐 “ 合創園區 ” 之產業廠商不受前項五十年的時間限制,得視其自身對大陸投資環境的熟稔程度與營運狀況,選擇留在 “ 合創園區 ” 內營運,抑或提前進入大陸內陸地區進行擴大合作投資。
五、管理法令
“ 合創園區 ” 第一階段之申請、進駐、行政與稅賦等事項,由台灣管理單位策頒遂行。第二階段則由大陸地方政府視當時狀況,以助益台灣產業發展之立場予以檢討維持或修訂。
六、商議事項
台灣產業於 “ 合創園區 ” 所適用之優惠法令,可於第一階段時由雙方權責單位共同研擬,其中可結合台灣促進產業升級等相關方案,與大陸現行之 “ 經濟特區 ” 或 “ 保稅區 ” 方式予以商議規範,吸引台商投資發展意願。
“ 合創園區 ” 計劃在促進兩岸經濟合作發展的主要優勢如下:
一、輔助台商投資大陸,穩定事業基礎
經由 “ 合創園區 ” 的方式,初期將仍由台灣進行產業扶植與管理事宜,故較能迅速立基大陸進而蓬勃發展。
二、提升台灣傳統產業,尋求未來發展出路
朝向合力創設 “ 合創園區 ” 之發展方向,除能解決現存產業問題外,亦可為台灣之產業提升達到較為具體的貢獻。
三、以合作創設 “ 合創園區 ” 模式,共享經濟開發利基
“ 合創園區 ” 計劃在台灣方面可因此解決傳統產業發展問題,在大陸方面則能與區內廠商自由實施擴大合作,並於第一階段到期後,賡續長期經營,同享營運積累成果。
此 “ 合創園區 ” 除了具有協助促進兩岸經濟發展交流合作的考量外,對於兩岸地方發展等公共領域政策與管理的意涵層面更可一併檢視。回顧二十餘年前,鄧小平對於兩岸問題的重要主張為 “ 和平統一 ” 與 “ 一國兩制 ” ,由大陸觀點視之,此主張迄今看來仍為高瞻遠矚、極為正確的大戰略;然由台灣觀點視之,則一方面對 “ 統一 ” 及 “ 一國 ” 的主張不易接受,而 “ 兩制 ” 的構想中所考慮兩岸得以在不同體制與各自管理下,可能產生的安全瓣機制與由此而形成的良性競爭,則就更不是台灣一般民眾在兩岸隔海分治五十年,及台灣十餘年來在政治選舉議題炒作下,因明顯資訊不足與觀點受制,而不可能一窺全貌乃至真正瞭解的。故此 “ 合創園區 ” 計劃的深層涵義,即在於因應縱使目前大陸台商台屬已然佈局大陸,乃至逐漸落地生根,然而一方面受限於產業結構(由製造業至服務業)與產業環境,進一步的吸引台商台屬已因而效果有限;另一方面則因目前的兩岸僵局若無法有效突破,則兩岸發展亦可能如同台灣內部對許多重大公共政策已經產生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意識型態與兩極對立。加以迄今縱有十餘年來的兩岸交流,但真正來過大陸的民眾比例大約僅有三分之ㄧ,換言之,對於未曾來過大陸的三分之二的台灣民眾,如何以具體事實乃至親身經歷的方式充分說明大陸改革開放以及其他發展作為的務實與彈性,以及兩岸未來完整全面交流合作的發展遠景,因而旨在嘗試謀求以具體實踐的方式,逐步檢視修正以至有所突破前述之兩岸各自與彼此共同之發展困境與僵局,並在兼顧公私領域事務課題的經營管理方面,進行兩岸間的切磋合作與比較競爭。該計劃所隱含的主要意義應即為在大陸的土地上小規模地試行兩岸間的 “ 一國兩治 ” ,以致逐步修正檢視乃至在條件成熟具備下可能建構完整的 “ 一國兩制 ” ,其基本精神是讓台灣人能在大陸的土地上,在遵照服從大陸的憲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先行實施涵蓋公私領域的行政自治,進行自我管理。此 “ 合創園區 ” 計劃若能嘗試突破、順利推展,則本身即具有以下三點劃時代的政策意義:
一、兩岸發展政策的具體試行與修正推進
如能讓台灣人民能夠在大陸的土地上,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實施自身的行政治理,當可初步驗證“一國兩治”的可行性。若 “ 合創園區 ” 計劃施行順利且成效良好,則此具體事實的呈現可讓台灣民眾(尤其是南部基層未來過大陸者),真正瞭解大陸發展政策的彈性包容與誠意務實。反之,則推動中所遭遇的各項困難與問題,當可在局部試行模索克服後,作為其他地區台商管理乃至未來如果真正實施兩岸間 “ 一國兩制 ” 政策的修正補充。
二、對於兩岸各自及彼此共同發展與現代化的示範效果
由於 “ 合創園區 ” 合作發展計劃的涵蓋面與代表性,已可相當具體而微地包括台灣的經濟、社會、政治、政府、政策與管理,乃至教育文化與價值傳承等寬廣層面及深刻內涵,在導向發展與現代化的中軸大道上,當更可產生兩岸各自與彼此共同的試點示範效果。概言之,就如同自 1990 年代開始,台商將台灣的經濟發展與企業管理成功經驗,經由理性自利橫跨兩岸的投資佈局帶進大陸,促進完善了大陸的市場經濟體制與發展成效。 “ 合創園區 ” 的構想與意義,則係當兩岸皆已加入 WTO 及與全球接軌下,再加上台灣多元開放社會下對於公共領域(如政府行政)經營管理的體制調整與意識重塑的發展經驗,此方面或亦當可對於目前強調政府治理能力的大陸現況有所參考裨益。
三、兼顧民主與發展的條件界定與逐步充實
“ 經濟發展往往導致民主政治,然而民主政治往往不利經濟發展 ” 的各國發展經驗顯示,若要兼顧發展與民主,則需逐步充實現代公民意識,並需建構以白領中產人口為其必要條件的公民社會。台灣的民主政治固然仍有待完善成熟,然其寶貴經驗與基本重點顯示,則應為在實行民主體制前,逐步培養充實民眾在各個層面公共領域事務課題的效率及公平處理經驗。鑒於兩岸的同文同種與相似民情,環視全球與大陸在文化意識與發展經驗方面最為相近的即是台灣,其成功的經濟發展經驗可直接全盤移植大陸,而有待補強的民主經驗則更應在大陸仍處於政治改革紙上談兵、躊躇難進的現況下,作為檢驗真理的實踐教材而有參考意義。隨著兩岸的共榮發展,彼此間所堅持主張的方向重點,將應已可逐漸超越主權方面的統獨意識問題,在有利雙邊共同發展的大戰略前提之下,兩岸合作的真正主軸應在於充分切磋交換彼此的成功果實與挫折經驗予以截長補短、逐漸融合。如此觀點是否可行有效則端視有識之士的驗查明鑑,此乃 “ 合創園區 ” 構想的根本長遠政策目的。
陸、結語
最近兩岸的互動頻繁,於今年春節包機直航,以及兩位在野黨主席先後訪問大陸後,似有再次熱絡展開的跡象。如由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規劃視之,則因台灣南部的基層民眾大部分來自於福建,而在過去十餘年來的兩岸交流多集中於台灣北部的情形下,今後賡續加強福建地區與台灣南部交流的努力當可平衡過去十餘年來的不足。所以以福建為首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宜在獨到之天時、地利與人和的條件下,制定務實有效的兩岸發展與區域合作政策,以逐漸抒解突破台灣南部公共領域民情意識的內視保守,以及大陸經濟科技突飛猛進而人文體制有待加強的現況局限。除了擴大展開全面持續的民間交流外,本文中建議的 “ 合創園區 ” 計劃的方向構想或許可以扮演積極性的正面參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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