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 2006( 中國澳門 )

在美華人華僑如何推展美國支持中國和平統一的一些想法

美國芝加哥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王永高

 
 

 

以推動中國和平統一為切入點,做好下列工作︰

1 、 建立全美性的英文網站和論壇, 加大促進中國和平統一的宣傳力度。

2 、 提升 [ 全美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合會 ] 在華人華僑中的知名度,加強吸收新的會員團契的工作, 形成合力。提升全美和統會聯合會與美國知識界、政界和媒體加強聯繫和溝通, 將年會論壇辦成中美交流和對話的平台。

3 、 擴大和促進中美各界層的交流和往來,提升美國人士對中國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進步的認識, 尤其是在人權、民主、法製進步的認識;宣傳中國的 “ 和平文化 ” ,尤其是近年來提出的中國致力 “ 和平發展 ” 和構築 “ 和諧世界 ” 的理念。 宣傳香港、澳門實現 “ 一國兩製 ” 的成功實踐和 “ 一國兩製 ” 在解決台灣問題上的包容和雙贏理念。

4 、 做好在美華人華僑對中國和平統一的民調和美國各界人士對台灣問題牽動中美關係的民調, 推展美國國會支持 “ 中國和平統一 ” 的議案(見附件︰ ( 在美華人華僑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建議 ) 一文)。

5 、 與台灣人士聯繫,將工作深入到島內, 用經濟、文化等著手,促進台灣民眾對一個中國的認同和支持 “ 一國兩製 ” 。以減少美國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的阻力和有利於台灣內部的促統力量的發展。

6 、 聯合各國的華人華僑,在世界各國政府中形成反獨、促進和支持 “ 中國和平統一 ” 的共識, 創造和形成美國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的外部條件。

 

附件︰在美華人華僑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建議 

台灣問題從某種意義講是中美之間的問題,也就是美國有人視台灣為一顆棋子企圖用來阻礙或延緩中國的崛起和騰飛,以維護其世界獨霸的格局。最近,島內 “ 台獨 ” 勢力猖獗,李登輝、陳水扁之流大小動作不斷,中國人大醞?立 “ 反分裂國家法 ” 應對,這無疑是十分英明與有力的。如果說,解決台灣問題,首先取決于中國綜合國力的強大,那麼 “ 反分裂國家法 ” 的製定和出台將顯示法律的力量,正是中國綜合國力強大的一種具體體現。

然而, 順利解決台灣問題也取決于有利的國際環境,尤其是美國主體的態度。近年來,我國為建立廣泛的國際 “ 反獨 ” 統一戰線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這對於最後影響和改變美國主體的態度是有利的。現下正是需要我們上下同心,主動參與美國立法程式並推展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時候﹗

 

一、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重要性。

1、 美國是個法製社會,各種利益透過法律形式得以保護和體現。立了的法就不易推翻且會起長期的和多方面的作用。但美國國會立法有時有很大的片面性,尤其是對方利益集團缺席和/或不直接涉及美國老百姓利益的國際問題時更是如此。透過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至少我們要在國會立法上顯示我們的存在和聲音。

2、 如果將美國三十多年的政策︰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中國,希望透過和平模式解決兩岸的分歧變成美國的法律,進而支持中國和平統一,則 “ 台灣關係法 ” 和售台武器會受到極大地限制。台獨也會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3 、 台灣當局推展所謂進入聯合國是想宣揚它 “ 兩個中國 ” “ 一中一台 ” 的夢想並毒化中美關係;我們主動出擊,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的立法當然就會進一步傳播一個中國與堅持和平統一的理念,同時也會推展中美關係的健康發展和世代友好。

4 、 這對在美華人華僑的力量也有極大地凝聚和整合作用。

二、 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可行性。 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是可行的。首先在于美國兩黨一致支持的一中政策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國際共識。台灣問題最後的 “ 和平解決 ” 在中國決不接受 “ 台灣和平獨立 ” 的情況下,只有 “ 和平統一 ” 一途。第二,隨著台灣島內分裂勢力的坐大,美國被捲入與中國對抗的危險性大增。中國對美國挑明 “ 台獨將斷送台海和平 ” 是對美國非常非常嚴重的警告。美國有人形容台灣是中美關係的 “ 地雷 ” ,是對這種情況的最好註釋。隨著中國 “ 和平崛起 ” 和綜合國力的增強,很難想像美國會在台灣謀求獨立的情況下與中國武力直接對抗。因此,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對于美國可說是真正貫徹兩黨一致對華政策的回歸;也是糾正 “ 與台灣關係法 ” 錯誤,擺脫被動困境和避免 “ 雞飛蛋打 ” 結局的下台階。

三、 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艱巨性。當然要立法,尤其是對中國有利的美國國會立法有很大難度,我們會面臨許許多多的困難。首先,美國立法過程本身繁複;2,這涉及到 “ 台獨 ” 的生存;3,這涉及到美國不少集團和個人利益;4,日本有不少人亦不願見到這一幕。這要求我們去做好方方面面和扎扎實實的工作。  

四、 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必要性。美國國會立此法,對于美國來說其實是丟了 “ 芝麻 ” ,撿了 “ 西瓜 ” ,是明智的戰略抉擇; 對中國的和平統一和中華民族的騰飛則自是一大助力;這也惠及無數美國集團和個人利益;對于在美華人華僑來說,更會使 “ 娘家 ” “ 親家 ” 和睦相處而受益非淺。

五、 具體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立法的一些想法。我們提議可採用以下步驟去實施︰

1 、 建立三到五人精干的專家(包括熟悉美國政治運作的組織者與法律專家)組具體專題負責本項工作。這專家組的組織能力、專業水準和敬業精神是我們成功的關鍵。 

2 、 該組列出我們所要達到的立法的近期和遠期(或最低和最高)目標,如重申台灣為中國之領土;停止做不利于中國和平統一的事情;鼓勵兩岸和平談判;支持兩岸走向和平統一等。

3 、 接洽各種著名國會專業法律立法游說公司(通常為律師集團)。根據其原有工作業績和對我們所要達到的立法的近期和遠期目標的工作方案以及所要費用等決定聘用的專業法律立法游說集團。該游說集團的主要任務是︰ (1) 起草法案並透過有關議員將法案列入法律程式; (2) 游說議員們支持該法案; (3) 作為 “ Lab Dog” ( 利益監護人 ) 監視並阻止與我們法案有任何抵觸的其它法案或法案條款透過; (4) 專業指導廣大支持統一人士的配合行動。

4 、 建立非盈利專項基金會,接受在美各支持中國統一團契、公司和個人的捐款。基金會委員會由德高望重的各大社團、著名公司和名流代表組成,負責支持專家組的工作。基金會下設若干功能委員會具體負責諸如捐款、宣傳、聯絡各社團與公司、民意調查、向有關議員表達我們的關注和安排聽證會出席人員等工作。

5 、 專家組定期向基金會委員會報告立法的進展情況和經費計畫。由基金會審議與撥款,並提出工作要求等。

綜上簡要所述,我們應該立刻行動去協調動員各種支持中國統一的力量來共同推展美國國會 “ 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 的立法。我們要有 “ Anything is possible” (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實現的)和 “Nothing is impossible” (沒有不可能實現得了的事情)的信心,理直氣壯地來做這個利于中美兩國最大利益的事情。

  祝中國的統一大業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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